【2019考季】甲訴請乙返還借款5萬元,為證明這一事實,甲向法院提交了被告書寫的“借據(jù)”,乙則主張“借款已經(jīng)清償”,并向法院出示了原告交給他的“收據(jù)”。下列表述中錯誤的是( )。
正確答案:
“借據(jù)”是本證,“收據(jù)”也是本證,“收據(jù)”并非證明未借款,而是證明借款已還,應作本證對待;如果乙提出證據(jù)證明甲提交的“借據(jù)”系偽造,雙方根本不存在借貸關(guān)系的,則為反證。
民事訴訟證據(jù)的概念和分類
知識點出處
第十七章 民事訴訟法律制度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377,378,379,38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