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季】2024年6月20日,章某因汽車質量問題與經銷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達成退車協(xié)議,并于當日向稅務機關申請退還已納車輛購置稅。經銷商開具的退車證明和退車發(fā)票上顯示,章某于2021年5月8日購買該車輛,支付價稅合計金額252500元,并于當日繳納車輛購置稅。應退給章某車輛購置稅( )元。
正確答案:
納稅人將已征車輛購置稅的車輛退回車輛生產企業(yè)或者銷售企業(yè)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車輛購置稅。退稅額以已繳稅款為基準,自繳納稅款之日至申請退稅之日,每滿一年扣減10%。應退給章某車輛購置稅=252500÷(1+13%)×10%×(1-10%×3)=15641.59(元)。
車輛購置稅稅收優(yōu)惠
知識點出處
第七章 車輛購置稅
知識點頁碼
2024年考試教材第281,282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