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考季】某鉬礦開采企業(yè)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4年5月銷售自采鉬原礦30噸,取得不含稅銷售額75萬元;將自采鉬原礦洗選加工為鉬選礦,當月對外銷售鉬選礦10噸,取得含稅銷售額62萬元,另收取從坑口到車站的運輸費、裝卸費合計1萬元(已取得增值稅發(fā)票)。該鉬礦開采企業(yè)當月應繳納資源稅( ?。┤f元。(資源稅稅率為8%)
正確答案:
(1)應稅產品從坑口或者洗選(加工)地到車站、碼頭或者購買方指定地點的運輸費用、建設基金以及隨運銷產生的裝卸、倉儲、港雜費用,凡取得增值稅發(fā)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憑據的,不計入資源稅的計稅銷售額。(2)“鉬”資源稅的征稅對象僅為選礦,即銷售鉬原礦不繳納資源稅,銷售鉬選礦應繳納資源稅。(3)該鉬礦開采企業(yè)當月應繳納資源稅=62÷(1+13%)×8%=4.39(萬元)。
從價定率征收資源稅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計算
知識點出處
第六章 資源稅
知識點頁碼
2024年考試教材第273,27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