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考季】某境外旅客2019年8月來我國度假,8月10日在北京某退稅商店購買了一套京劇臉譜,取得退稅商店當天為其開具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及退稅申請單,發(fā)票注明金額900元,稅率13%,稅額117元,價稅合計1017元。該旅客8月26日離境時海關驗核、退稅機構審核均無問題。在不考慮退稅代理機構手續(xù)費的情況下,該旅客可獲得的退稅額為( ?。┰?。
正確答案:
應退增值稅額應為退稅物品銷售發(fā)票金額(含增值稅)與退稅率的乘積。該旅客購買京劇臉譜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fā)票開具日期為8月10日,發(fā)票注明稅率13%,退稅率應為11%,因此該旅客購買京劇臉譜可獲得的離境應退稅額=1017×11%=111.87(元)。
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
知識點出處
第二章 增值稅
知識點頁碼
2019年考試教材第195,19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