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考季】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20年2月1日購入需要安裝的設備一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上注明的設備價款為150萬元,增值稅稅額為19.5萬元。購買過程中,以銀行存款支付運雜費等費用13萬元(不考慮相關稅費)。安裝時,領用材料6萬元,該材料負擔的增值稅稅額為0.78萬元;支付安裝工人工資15萬元。該設備于2020年3月20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tài)。甲公司對該設備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預計使用年限為1
正確答案:
該設備的入賬價值=150+13+6+15=184(萬元),從2020年4月份開始計提折舊,2020年度該設備應計提的折舊額=184÷10×9/12=13.8(萬元)。
年限平均法
知識點出處
第十章 非流動資產(chǎn)(一)
知識點頁碼
2021年考試教材第179頁
年限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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