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東奧會計在線高級會計師頻道提供:本篇為2016年《高級會計實務》答疑精選:事業(yè)單位可不可以進行股權投資。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書上介紹說:事業(yè)單位不得從事股票、期貨、基金、企業(yè)債券等投資,又說長期投資包括股權投和國債投資,我想問一下事業(yè)單位可不可以進行股權投資?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可以進行股權投資,但是不得使用財政撥款及其結余進行對外投資,因為財政撥款通常在撥款時明確規(guī)定了資金用途,一般是用于公共事業(yè),所以在此規(guī)定不得用于對外投資,但是事業(yè)單位可以用其他方面的收入(如經(jīng)營收入、其他收入等)去進行對外投資。
本面第一段,其實是再次強調了下財政撥款的用途,要?顚S,不得用于對外投資。
希望可以幫助到您,如有其它問題歡迎繼續(xù)交流~~
祝您學習愉快!
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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