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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環(huán)境保護稅文 號:頒發(fā)日期:2024-11-06
地 區(qū):青海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水利部關于印發(fā)〈水資源稅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的通知》(財稅〔2024〕28號)有關規(guī)定,結(jié)合本省水資源開發(fā)利用實際,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水利廳聯(lián)合起草了《關于明確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F(xiàn)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一、征求意見期限
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二、意見反饋途徑
(一)聯(lián)系人及電話。
省財政廳:任倫0971-36600476141010(傳真)
省稅務局:張綱0971-8202030
省水利廳:海玉龍0971-6161509
(二)電子郵箱。
qhczfgsz@163.com
(三)郵寄地址。
省財政廳:青海省西寧市黃河路30號法規(guī)稅政處
省稅務局:青海省西寧市文化街11號資源和環(huán)境稅處
省水利廳:青海省西寧市昆侖路20-2號水資源中心
附件1:
青海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 青海省水利廳關于明確水資源稅改革試點有關事項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附件2:
青海省水資源稅適用稅額表
青海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青海省稅務局
青海省水利廳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