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東奧會計在線 > 法規(guī)庫 > 稅收法規(guī) >關稅 > 正文
稅收法規(guī)
會計法規(guī)
財務法規(guī)
內控政策
審計法規(guī)
評估法規(guī)
金融法規(guī)
工商法規(guī)
其他經濟法規(guī)
法律法規(guī)
海關法規(guī)
國際會計準則
考試相關政策
類 別:關稅文 號: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7號頒發(fā)日期:2023-09-11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7號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單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3年第1號),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次排除延期清單將于2023年9月15日到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按程序決定,對相關商品延長排除期限。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自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4月30日,對附件所列商品,繼續(xù)不加征我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關稅。
附件: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十二次排除延期清單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23年9月11日
附件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