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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法律法規(guī)文 號:財駐吉監(jiān)[2009]45號頒發(fā)日期:2009-06-03
地 區(qū):吉林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吉林省財政廳、吉林省建設廳、吉林省民政廳:
根據(jù)《財政部關于開展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財監(jiān)[2009]25號),我辦定于2009年6月8至6月30日對白城市、大安市、松原市、前郭縣、吉林市、蛟河市、延吉市、敦化市、白山市、江源區(qū)等市、縣2007年、2008年中央廉租住房保障專項補助資金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nèi)容
(一)資金申請審核方面
2008年、2009年度省級財政部門會同廉租住房行政主管部門、民政部門向專員辦提交的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相關數(shù)據(jù)是否準確,重大問題可延伸至以前年度。
(二)資金籌集撥付方面
1、是否按規(guī)定渠道足額籌集廉租住房保障資金;
2、省級財政部門是否按時向市縣財政部門下達專項補助資金,并將下發(fā)文件抄送當?shù)貙T辦。
(三)資金使用管理方面
1、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是否??顚S茫瑢m椨糜诔鞘械褪杖爰彝チ庾》勘U祥_支,是否實行專項管理、分賬核算;
2、廉租住房保障資金的使用是否符合當?shù)厝嗣裾_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認定標準或準入條件;
3、專項補助資金是否被截留、擠占、挪用或者用于平衡本級預算;
4、專項補助資金結余是否按規(guī)定結轉下年度使用;
5、安排使用的專項補助資金是否按規(guī)定預算科目列支;
6、其他問題。
(四)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存在的其他問題。
二、檢查要求
請各部門及時通知各地做好準備工作,要求各地相關部門加強與檢查組配合,及時提供相關檢查資料,做好檢查匯報。
三、需提供資料
⒈當?shù)厝嗣裾_定的廉租住房保障對象認定標準或準入條件相關文件;
⒉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有關帳簿、記帳憑證、銀行對帳單、報表;
⒊廉租住房保障資金指標文件;
⒋廉租住房保障情況的相關檔案。
⒌其他需要提供資料。
專員辦聯(lián)系人:彌穎
聯(lián)系電話:0431-85109715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