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規(guī)
會計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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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nèi)控政策
審計法規(guī)
評估法規(guī)
金融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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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經(jīng)濟法規(guī)
法律法規(guī)
海關法規(guī)
國際會計準則
考試相關政策
類 別:進出口稅收文 號:財關稅[2013]48號頒發(fā)日期:2012-10-18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
根據(jù)《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十二五”期間中資“方便旗”船回國登記進口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關稅[2011]63號)的規(guī)定,經(jīng)審定,“十二五”期間第二批共有14艘中資“方便旗”船舶可享受免征關稅和進口環(huán)節(jié)增值稅的優(yōu)惠,具體船舶清單附后。
享受優(yōu)惠的船舶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國務院令第155號)及相關規(guī)定辦理船舶登記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