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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經濟法規(guī)文 號:頒發(fā)日期:
地 區(qū):重慶行 業(yè):時效性:部分失效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委托評估、拍賣工作的若干規(guī)定》、《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工作中司法評估的規(guī)定(試行)》,我院決定開展重慶市人民法院司法評估機構名單(2012年度)申報工作,現(xiàn)將申報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報條件
1、《國家司法鑒定人和司法鑒定機構名冊》(重慶市2010年度)中具有資產評估(綜合B級)或房地產評估(二級以上)、土地評估(全國范圍內執(zhí)業(yè))資質的評估機構;
2、自愿向我院提出申請;
3、申報材料客觀真實,不弄虛作假。
二、提交資料內容
各評估機構按資產評估、房地產評估、土地評估分類填報《重慶市人民法院評估機構名單申請書》,一式一份;申請書樣式可在重慶法院網(cqfy.chinacourt.org)下載,向我院提交的資料不予退還,請自留底稿。
三、提交資料時間
提交時間截止日為2012年3月28日(以收到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四、審查程序
我院對各申報的評估機構提交的資料,將委托重慶市評估行業(yè)協(xié)會進行審查;根據(jù)審查結果,按資產評估、房地產評估、土地評估分類公布初審評估機構名單,在重慶法院網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并根據(jù)公示情況,進行復審,確定最終重慶市人民法院司法評估機構名單,正式公布。
五、提交資料要求
提交資料不得弄虛作假,否則,即使進入名單,但一經查實,即予除名。
六、聯(lián)系電話: 67673161、67673166、67673497。
七、我院地址:重慶市渝北區(qū)紅錦大道58號。
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