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稅務局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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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個人所得稅
文 號:京地稅個[2008]276號
頒發(fā)日期:2007-12-25
地 區(qū):北京
行 業(yè):金融業(yè)
時效性:有效
各區(qū)、縣地方稅務局、各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證券市場個人投資者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利息所得免征個人所得稅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8〕870號)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