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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海關法規(guī)文 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41號頒發(fā)日期:2005-07-15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批發(fā)和零售業(yè)時效性:有效
為保證國家對易制毒化學品進出口實施有效管理,依據(jù)《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和《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將《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中的“N-乙酰鄰氨基苯酸”(原海關編碼2924299020)與“2-乙酰氨基苯甲酸”(原海關編碼29242300)、“N-乙酰鄰氨基苯甲酸”(原海關編碼29242300)的海關編碼一并調整為2924230010.自2006年6月15日起,該海關編碼項下商品的進出口按《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行許可證管理。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