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國家稅務局關于轉發(fā)《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稅物流中心(B型)擴大試點期間適用稅收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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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海關法規(guī)
文 號:滬國稅進[2007]38號
頒發(fā)日期:2006-10-18
地 區(qū):上海
行 業(yè):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yè)
時效性:有效
各區(qū)縣稅務局,各財稅分局:
現(xiàn)將《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稅物流中心(B型)擴大試點期間適用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7〕125號)轉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二OO七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