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地方稅務局轉發(fā)省財政廳 省地稅局所轉發(fā)的關于調整鹽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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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資源稅
文 號:沈地稅函[2007]67號
頒發(fā)日期:2006-05-05
地 區(qū):遼寧
行 業(yè):行政事業(yè)
時效性:有效
稽查局,各分局、縣(市)局:源自東奧會計在線
現將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地方稅務局《轉發(f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鹽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的通知》(遼財預〔2007〕95號)轉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
二ΟΟ七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