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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綜合稅收政策文 號:旅管理字[1989]59號頒發(fā)日期:1996-05-14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住宿和餐飲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轄市旅游局、財政廳(局)、物價局(委員會)、稅務局:
現將《關于旅游涉外飯店加收服務費的若干規(guī)定》發(fā)給你們,該規(guī)定已經國務院批準,請遵照執(zhí)行。為改善旅游和投資環(huán)境,對旅游團體和長住旅客暫緩收取服務費。待旅游和投資形勢好轉后,再另文通知加收。
附件:關于旅游涉外飯店加收服務費的若干規(guī)定
飯店服務費是一種直接向來賓價外加收的費用,是國際上通行的作法。近幾年來,隨著我國旅游事業(yè)的發(fā)展,旅游涉外飯店的服務設施和服務水平有了較大的提高。1987年已在少數旅游涉外飯店試行了加收服務費的辦法。為了更有效地加強旅游涉外飯店的內部管理,提高旅游涉外飯店服務質量,經國務院批準,在全國國營旅游涉外飯店逐步實行加收服務費?,F對加收服務費的有關問題規(guī)定如下:
一、加收服務費的項目及對象
國營旅游涉外飯店加收服務費只限于對來店賓客提供服務的客房、餐飲、洗衣、電話等項目。賓客在飯店購物,不加收服務費。我國行政事業(yè)單位公費邀請外賓和在飯店舉辦活動,不加收服務費。
二、加收服務費的條件和審批權限
(一)已評定為星級的國營旅游涉外飯店經審批部門批準,可加收服務費。未經過星級評定,服務質量、設備設施維修保養(yǎng)、清潔衛(wèi)生等方面符合飯店星級評定標準的國營旅游涉外飯店,經審批部門批準,也可加收服務費;但經過星級評定,未能達到星級標準的,則停止加收。對加收服務費,審批部門要嚴格把關,有步驟地逐步實行,不得搞一哄而上。
(二)國營旅游涉外飯店加收服務費,區(qū)別中央和地方所屬關系,須分別報請國家旅游局或所在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旅游局會同同級物價、財政、稅務部門批準,地方批準加收服務費的需報國家旅游局、國家物價局、財政部、國家稅務局備案,國家旅游局和國家物價局接到備案后一個月內未提出異議,地方批準的飯店即可開始加收服務費。
(三)國營旅游涉外飯店提出申請的同時,要隨同報送按勞分配的獎懲辦法以及嚴禁私收小費的具體管理措施。審批部門要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涉外飯店星級評定標準),對附送的內部管理、分配等辦法和措施進行認真嚴格地審查。
三、加收服務費的標準及辦法
已評定為星級的國營旅游涉外飯店,按實際價格的10%加收服務費。未經過星級評定,但經審批部門批準加收服務費的國營旅游涉外飯店,按實際價格的7%加收服務費。加收的服務費在帳單中用中、英文印出,單獨列項計收。
四、服務費的分配和使用
國營旅游涉外飯店加收的服務費作為專項管理,免繳所得稅,繳納3%的營業(yè)稅后的收入,按規(guī)定繳納能源交通建設基金和調節(jié)基金后作如下分配:30%繳旅游主管部門,作為對外宣傳推廣費;70%留給國營旅游涉外飯店,用于職工的福利和獎勵。
福利與獎勵的分配比例,按飯店所屬關系,區(qū)別中央與地方,分別由國家旅游局、財政部,地方旅游局、財政廳(局)根據飯店的規(guī)模和收入水平核定。用于職工獎勵的部分,應考慮控制消費基金過猛增長,避免與其他行業(yè)差距過大,有利于調動職工積極性和穩(wěn)定飯店職工隊伍等因素。不要把中外合資飯店職工的收入作為“參照系”或攀比對象,對這部分收入免征獎金稅。
上繳旅游主管部門的服務費,30%留國家旅游局,70%留給地方旅游主管部門。應繳納此項費用的飯店,不論其隸屬關系,都必須按期如數上繳。具體繳納辦法,由國家旅游局會同財政部另行制定。
國營旅游涉外飯店加收服務費所收外匯應先結匯,后留成,留成外匯中的40%向旅游主管部門劃撥外匯額度,用于對外宣傳推廣所需外匯。
五、加強對加收服務費的管理
加收的服務費要切實管好用好。國營旅游涉外飯店實行加收服務費后,要嚴禁私收小費。要嚴格獎勵制度,用于獎勵的部分必須與服務質量的優(yōu)劣相結合,不得平均分配。旅游主管部門必須對飯店的服務水平及服務費的收取和使用實行嚴格的監(jiān)督。如發(fā)現飯店服務質量下降,賓客投訴強烈,有私收小費行為或不繳納對外宣傳推廣費的,可減少其加收服務費的比例,直至取消其加收服務費的資格。上繳旅游主管部門的對外宣傳推廣費,要單獨設賬,專款專用,不得挪用。
六、本規(guī)定從1990年1月1日起試行。在此之前,已經有關部門批準加收服務費的飯店,必須補辦審批手續(xù),并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在此之后,未經審批部門批準,任何飯店不得加收服務費。如發(fā)現擅自加收服務費的,除沒收其非法所得外,并追究領導人的責任。
七、外商投資飯店如何繳納對外宣傳推廣費的問題另定。其他非國營旅游涉外飯店如加收服務費,也要按以上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