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規(guī)
會計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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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控政策
審計法規(guī)
評估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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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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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guī)
海關法規(guī)
國際會計準則
考試相關政策
類 別:工商法規(guī)文 號:工商廣字1991年第33號頒發(fā)日期:1996-06-29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其他時效性:有效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局:
你局黑政法函〔1990〕36號文收悉。現對來文中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1、各類文化補習班的招生廣告,應由縣以上(含縣,下同)教育行政部門出具同意刊播廣告的證明。
2、職業(yè)技術培訓班的招生廣告,應由縣以上與辦學專業(yè)對口的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刊播廣告的證明。其中,屬于教育系統開辦的職業(yè)、技術學校的招生廣告,由教育行政部門出具證明。技術學校、就業(yè)培訓中心和學徒培訓的招生廣告,由勞動行政部門出具證明。
3、招工、招聘廣告,應由勞動或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同意刊播廣告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