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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會計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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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工商法規(guī)文 號:工商同字[1991]80號頒發(fā)日期:1996-05-28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yè)、倉儲和郵政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各鐵路局: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fā)[1990]13號文件精神,現(xiàn)發(fā)布鐵路貨物運輸合同示范文本(GF--91--0402;GF--91--0403)。其中,GF--91--0402適用于當事人簽訂整車貨物運輸合同,由月度要車計劃表和貨物運單兩部分組成;GF--91--0403適用于當事人簽訂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合同,由貨物運單單獨構(gòu)成。
以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