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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政府會計文 號:財政部公告1995年第4號頒發(fā)日期:1996-07-10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金融業(yè)時效性:無效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現(xiàn)就發(fā)行1995年一年期記帳式國庫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一年期記帳式國庫券(以下簡稱本期國庫券)計劃發(fā)行100億元,年利率11.98%,從8月26日起計息,1996年8月26日起一次還本付息,不計復利。
二、本期國庫券從1995年8月16日開始發(fā)行,9月16日結束,發(fā)行結束即可上市流通。
三、本期國庫券由國債一級自營商及其他證券經營機構承購包銷后,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武漢證券交易中心、天津證券交易中心的證券交易系統(tǒng),以記帳的方式向社會公開發(fā)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