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規(guī)
會計法規(guī)
財務法規(guī)
內控政策
審計法規(guī)
評估法規(guī)
金融法規(guī)
工商法規(guī)
其他經濟法規(guī)
法律法規(guī)
海關法規(guī)
國際會計準則
考試相關政策
類 別:增值稅文 號:國稅明電[1995]064號頒發(fā)日期:1996-05-17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
關于期初存貨已征稅款在5年內分期抵扣的問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抵扣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42號)已經做出了具體的規(guī)定,為了確保今年增值稅收入計劃的完成,根據10月26日項懷誠副局長在全國縣以上稅務局長電話會議上的講話要求,現(xiàn)就進一步加強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抵扣工作管理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各級國家稅務局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抵扣辦法和抵扣比例的確定,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抵扣問題的通知》中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抵扣比例超過一般納稅人1995年年初期初存貨已征稅款余額20%的,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批。
二、對全?。ㄗ灾螀^(qū)、直轄市)按規(guī)定的最低抵扣比例15%抵扣期初存貨已征稅款影響本地區(qū)增值稅收入任務完成,需要在全?。ㄗ灾螀^(qū)、直轄市)范圍內降低抵扣比例的,報國家稅務總局審批執(zhí)行。
對?。ㄗ灾螀^(qū)、直轄市)內個別地區(qū),以及個別企業(yè)需要降低抵扣比例的,由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審核批準。
三、各級國家稅務局在抵扣期初存貨已征稅款的工作中,要把期初存貨已征稅款的抵扣與清理欠稅結合起來,凡是1993年底有欠繳增值稅(產品稅)的一般納稅人,今年應抵扣的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應首先抵頂該項欠稅,抵頂欠稅后的余額才允許抵扣。
四、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國家稅務局,要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抵扣工作管理的通知》(國稅明電〔1995〕028號)的規(guī)定,在11、12兩月用電報按月報送《增值稅期初存貨已征稅款抵扣進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