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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進出口稅收文 號:頒發(fā)日期:1996-05-13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其他時效性:有效
自1996年7月1日至1996年12月31日,對鐵礦砂及其精礦,包括焙燒黃鐵礦(稅號2601.1100,2601.1200,2601.2000)實行暫定進口關(guān)稅稅率,其優(yōu)惠稅率為1%,普通稅率為6%。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