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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進出口稅收文 號:晉國稅進發(fā)[1998]8號頒發(fā)日期:1997-03-24
地 區(qū):山西行 業(yè):其他時效性:有效
各地、市國家稅務局,各有關出口企業(yè):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生產企業(yè)出口貨物未取得法定退(免)稅憑證稅務處理問題的批復(國稅函[1998]36號)抄件轉發(fā)給你們,請依照執(zhí)行。
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有生產企業(yè)出口貨物未取得法定退(免)稅憑證稅務處理問題的批復
山西省國家稅務局
一九九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