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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銀行法規(guī)文 號:云稅計字[1986]56號頒發(fā)日期:1997-07-20
地 區(qū):云南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國家金庫各地、州、市分庫,各地、州、市稅務局:
現將財政部稅務總局、財政部預算司、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司(86)財稅計字第032號《關于征收教育費附加有關會計等處理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補充意見,請一并迅速貫徹執(zhí)行。
一、征收憑證。征收教育費附加(以下簡稱附加)的票證,通知規(guī)定不另外印制。
在征收正稅的同時,利用正稅票證最后的空格加填“教育費附加”,附加額專項單獨填入票證金額專欄內,計入中文大寫合計欄,以大寫金額合計數繳庫。
二、使用憑證。無論使用繳款書轉帳征稅,或使用完稅證征收現金。在報繳憑證時,都要在憑證封面上分別反映正稅和附加兩部份數字?,F金繳入國庫經收處時,其匯總繳款書也應分別列出正稅和附加兩種數字,最后按大寫金額合計入庫。
三、辦理退庫。通知規(guī)定由縣稅務局填制收入退還書,辦理退庫手續(xù)。退庫數額的根據,要以稅務所結報匯總單與原始憑證核對相符的附加數字為準??h國庫收到退還書后,將上項退庫款直接劃到縣教育局附加專戶帳內。要注意隨中央收入百分之七十的石油、石化、電力、有色冶金企業(yè)稅收的附加,按通知規(guī)定應全部入地方國庫。
因此,退附加時,也在地方國庫退付。如果把上述附加錯入中央庫的,應在上劃中央收入中扣回退庫。
四、建立帳簿。對教育費附加帳冊,暫以稅收會計帳頁改用,不能與稅收會計帳合并。其記帳科目,按通知附表所列項目,作為記帳科目,分別記錄附加入庫數和退庫數。記帳憑證按征收單位征收日報匯總單和收入退還書記帳,并按月結帳,單獨報表。
五、月份報表。按通知附件規(guī)定使用“教育費附加會計月報表”。規(guī)定縣局月終后五天內向地、州、市局報出。地、州、市局匯總后,延長至七天內向省局報送。內容要求按稅種、款項順序對口列報,附加入庫數要與征收正稅入庫數對稱。
六、對帳簽證。要與稅收對帳分開進行。附加對帳憑證,以通知附件“教育附加會計月報表”代用。由縣稅務局編制一試五份與縣國庫對帳簽證。向地區(qū)局報兩份(作月報表)批回縣一份,其余三份縣庫留一份,縣局留一份,縣教育局也可給一份參考。
七、附加調濟。稅務機關只管征收和退庫范圍以內的事項。對有的地、縣附加多;有的地、縣附加少,出現不平衡的問題,應由其上級教育部門解決。稅務機關的會計、帳務處理不應牽涉進去。
八、征收費用。經省財政廳、教育廳、稅務局聯席會決定,稅務機關在工作中使用的帳、冊、表、單、憑證工本費和征收費用,按征收附加額的百分之一提取。由當地教育部門從教育費附加專戶撥給。此項決定,請各縣、市稅務局遵照辦理。
國家金庫云南省分庫,云南省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