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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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相關政策
類 別:保險法規(guī)文 號:財稅[2003]第216號頒發(fā)日期:2002-11-09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金融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按照國務院批準的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重組改制方案精神,為支持其改制上市工作的順利進行,現(xiàn)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工資稅前扣除標準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03年度,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計稅工資稅前扣除總額為27.98億元,超過部分不得在稅前扣除。
二、從2004年起,以該公司2003年計稅工資扣除總額為基數(shù),按照工資總額增長低于經濟效益增長、工資總額增長低于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的原則核定當年實際工資總額,具體辦法由國家有關部門另行確定。
請遵照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