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法規(guī)
會計法規(guī)
財務法規(guī)
內控政策
審計法規(guī)
評估法規(guī)
金融法規(guī)
工商法規(guī)
其他經濟法規(guī)
法律法規(guī)
海關法規(guī)
國際會計準則
考試相關政策
類 別:進出口稅收文 號:皖國稅發(fā)[2003]176號頒發(fā)日期:2003-01-08
地 區(qū):安徽行 業(yè):批發(fā)和零售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市國家稅務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的通知》(國稅發(fā)[2003]137號)轉發(fā)給你們,并補充通知如下:
一、各級國稅機關要認真學習《國務院關于改革現行出口退稅機制的決定》(國發(fā)[2003]24號),以下簡稱《決定》)及相關配套文件,領會其精神實質,把思想和行動落實到國務院的《決定》上來,為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做出新的貢獻。
二、要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各種傳媒,把國務院《決定》及相關配套文件傳達到每一個出口企業(yè)。要發(fā)揮稅收調節(jié)作用,正確引導出口企業(yè)加強成本核算,提高經濟效益,努力擴大出口。要改進工作作風,深入調查研究,及時發(fā)現、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三、要認真貫徹落實省國稅局《關于做好年內出口退稅工作的緊急通知》(皖國稅明電[2003]35號)精神和全省出口退稅申報審核進度決戰(zhàn)動員會的各項工作部署,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全面推行3.41版審核軟件,全力加快出口退稅申報審核進度,圓滿完成今年的出口退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