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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相關政策
類 別:考試相關政策文 號:鄂價費[2004]178號頒發(fā)日期:2003-08-27
地 區(qū):湖北行 業(yè):住宿和餐飲業(yè)時效性:有效
省旅游局:
你局《關于核定湖北省旅游考試收費標準的請示》(鄂旅游人教文[2004]1號)收悉。根據《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于設立旅游考試等收費項目的復函》(鄂財函[2003]560號)規(guī)定,經研究,現將有關旅游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收費標準:
1、旅行社經理資格報名考試費150元/人,其中:報名費10元/人、考試費140元/人(筆試二科,每科70元)。
2、導游人員資格報名考試費380元/人,其中:報名費10元/人、考試費370元/人(筆試五科,每科50元;現場考試120元/人,含景點費、交通費、評委費等)。
3、證書工本費:旅行社經理資格證書工本費10元/證、導游人員資格證書工本費10元/證。證書工本費只能向通過筆試的領證人員收取。
二、上述收費標準為向考生收取的全部費用,省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規(guī)定的收費項目、范圍和標準收費,不得加收其他費用。
三、報名考試費和證收工本費屬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省旅游局在實施收費前,必須到省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省財政廳統(tǒng)一印制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票據,所收費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本通知自2004年8月10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