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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個人所得稅文 號:贛地稅發(fā)[2005]152號頒發(fā)日期:2005-01-28
地 區(qū):江西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設區(qū)市地方稅務局:
現(xiàn)將《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管理軟件在我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試點工作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及時上報省局(所得稅管理處)。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國家稅務總局個人所得稅管理軟件在我省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經(jīng)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全國個人所得稅管理軟件在我省地稅部門進行試點。為切實做好試點工作,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以全省統(tǒng)一的地方稅務管理信息系統(tǒng)為依托,全面建立以個人身份證明號碼為主要標識的個人所得稅信息管理系統(tǒng),采集、匯總所有扣繳義務人、納稅人信息資料,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度,加強對個人所得稅申報與扣繳情況的交叉稽核和監(jiān)管,實現(xiàn)對同一納稅人在不同地區(qū)、不同單位、不同收入項目納稅情況的收集匯總、查詢、統(tǒng)計、分析和完稅證明開具功能,加強個人所得稅稅源監(jiān)控,有效防止個人所得稅稅款的流失,提升地稅部門為納稅人服務的水平。
二、實施步驟
試點工作本著積極穩(wěn)妥、分步上線、穩(wěn)步推進、不斷優(yōu)化的原則,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初步試點階段(2005年12月--2006年1月)
2005年12月,完成前期準備工作。
1、完成總局個人所得稅管理軟件與全省征管軟件的接口,并在南昌、贛州市局各選擇20戶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規(guī)范、個人收入相對較高的代扣代繳單位進行管理軟件測試。
2、開展個人所得稅管理軟件培訓工作。
自2005年12月15日開始,分別在各設區(qū)市局分期分批開展個人所得稅管理軟件操作的相關培訓工作。
(1)對內(nèi)培訓稅政科人員、信息中心管理人員、稅收管理員、征收大廳的征收人員。通過培訓,重點做好建立“一戶式”檔案和對申報信息的審核、新增、變更、開票工作。
(2)對外培訓扣繳義務人。通過培訓,重點要求扣繳義務人做好扣繳個人所得稅明細申報數(shù)據(jù)和納稅人基礎信息的采集、補錄工作。
培訓原則是先內(nèi)后外,先完成對系統(tǒng)內(nèi)相關地稅人員的培訓,后完成對扣繳單位經(jīng)辦人員的培訓。其中,對南昌、贛州市局列入管理軟件測試的20戶代扣代繳單位經(jīng)辦人員和部分相關地稅人員的培訓在2005年12月25日前完成。對城區(qū)各分局所有相關人員和列入試點的郵政、電信、移動、聯(lián)通、電力、煙草、石油、石化、金融、保險、證券、航空、鐵路、城市供水、高校、醫(yī)院和上市公司及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規(guī)范、個人收入相對較高的20戶代扣代繳單位的培訓在2006年1月15日前完成。
2006年1月征收期,在南昌市、贛州市局進行小范圍的試點。對選擇進行管理軟件測試的代扣代繳單位進行申報試點。
第二階段:擴大試點階段(2006年2月--2006年12月)
2006年2月征收期,在南昌市、贛州市局逐步擴大試點面。對南昌、贛州市城區(qū)各分局征管的郵政、電信、移動、聯(lián)通、電力、煙草、石油、石化、金融、保險、證券、航空、鐵路、城市供水、高校、醫(yī)院和上市公司及另選擇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工作規(guī)范、個人收入相對較高的20戶代扣代繳單位進行試點。
擴大培訓面。省局負責培訓地稅師資力量,代扣代繳單位的培訓工作由各設區(qū)市局結合各自實際進行安排。
2006年3月以后,逐步在南昌市、贛州市進一步擴大試點面。
第三階段:全省推廣階段(2007年)
2007年,總結南昌市、贛州市試點工作經(jīng)驗,逐步在全省推廣使用。
三、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周密部署
各設區(qū)市局要高度重視試點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局領導要親自掛帥,成立相應機構,組織、指導、協(xié)調(diào)本地區(qū)試點工作。周密分析本地區(qū)個人所得稅征管現(xiàn)狀和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申報情況,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詳細的工作方案,把試點工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難和問題預想得全面一些,并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充分作好各方面的準備工作,做到積極穩(wěn)妥,應對有方。南昌、贛州市局應根據(jù)本方案,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并在2005年12月31日前將各自的具體實施意見報省局備案。
2、提高認識,明確目標
各級地稅干部要進一步解放思想、轉(zhuǎn)變觀念,充分認識到做好推廣使用總局個人所得稅管理軟件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積極爭取地方黨政、社會各界以及廣大扣繳義務人、納稅人的理解和支持,確保該項工作順利開展。
3、全員申報,全額管理
各級地稅機關要以進行總局個人所得稅管理軟件推廣使用工作為契機,加快建立代扣代繳明細帳制度、個人收入檔案制度。根據(jù)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明細申報的資料及其他涉稅信息,切實建立個人收入和納稅情況的電子檔案,積極推進全員全額管理工作,督促、檢查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明細申報情況,以個人身份證明證件號碼為標識按月存儲納稅人收入和納稅情況,建立個人收入檔案制度,把個人所得稅全員全額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4、加強宣傳,認真落實
各設區(qū)市地稅局要重點圍繞優(yōu)化納稅服務、推廣全員明細申報工作進行廣泛宣傳。并通過多元化方式向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說明開展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和具體做法,對其申報明細扣繳資料、納稅人基礎信息采集等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明確扣繳義務人正確報送電子版明細資料與納稅申報的關系,切實做好扣繳明細資料的電子申報工作。
5、其他要求
個人所得稅管理軟件基礎信息采集的工作量大、時間緊,針對部分個人所得稅扣繳義務人無自行生成電子信息條件的實際情況,在個人所得稅管理軟件大廳版未開發(fā)完成之前,各級地稅部門對未使用計算機的扣繳單位暫不列入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