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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會計法規(guī)文 號:吉財會函[2015]143號頒發(fā)日期:2015-03-16
地 區(qū):吉林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市(州)財政局、長白山管委會財政局、梅河口市、公主嶺市財政局,各縣(市)財政局:
為了加強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培訓資金使用效益,根據(jù)財政部印發(fā)的關于《中央財政支農政策培訓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財辦[2012]31號),以及吉林省財政廳印發(fā)的《吉林省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補助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要求(吉財會[2012]582號)。省廳決定對2014年全省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專項補助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一、檢查內容
一是省財政廳下?lián)艿挠筛鞯刎斦块T會計處科專項用于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的補助資金使用情況;二是市縣財政按照省廳要求人均年培訓經費500元標準的30%資金匹配和使用情況。
重點檢查,是否按省里要求匹配培訓經費;是否按照國家和省里規(guī)定的 “培訓經費主要用于培訓人員食宿、培訓場所租金、師資培訓費用、講課費用、培訓材料費用、培訓宣傳等培訓工作方面”的經費支出;是否存在用于平衡預算、擠占、挪用、擴大開支范圍和開支標準等問題;培訓資金使用的其他問題。
二、檢查方式
一是各地自查,請各市縣按照省廳要求認真開展培訓經費使用情況自查,并如實填寫《2014年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經費使用情況自查表》(見附表),連同檢查情況匯報,于4月10日前上報省廳。
二是省廳抽查,各地檢查工作結束后,省廳將根據(jù)各地上報的2014年支農培訓總結、平時掌握的情況和本次上報的檢查情況,從5月份開始對市縣進行重點抽查。
三、檢查要求
一是各市縣要對此次培訓資金專項檢查高度重視,嚴肅認真,如實反映和上報相關情況,不能應付了事走過場。
二是各市縣自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能夠糾正的要自行糾正,對違規(guī)違紀問題,要按照法律法規(guī)和財經紀律嚴肅處理。
三是對省廳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不實事求是,隱報、漏報、瞞報的現(xiàn)象,及對截留、擠占、滯留、挪用培訓補助資金等行為,要進行全省通報。同時,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進行處罰。
上述內容電子文檔,可在會計從業(yè)資格管理群下載使用,各市縣填寫完成后的表格及檢查情況的匯報材料,可發(fā)至郵箱2085729949@。
附表
2014年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培訓經費使用情況自查表
吉林省財政廳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