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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會計法規(guī)文 號:吉財監(jiān)[2023]967號頒發(fā)日期:2023-10-07
地 區(qū):吉林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雙遼市農業(yè)農村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按照《吉林省財政廳關于開展2023年會計監(jiān)督檢查工作的通知》(吉財監(jiān)〔2023〕532號)要求,我廳于2023年5月31日至6月18日,對你單位2022年度會計信息質量開展了監(jiān)督檢查。查出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決定如下:
一、檢查發(fā)現(xiàn)的主要問題
(一)未按規(guī)定編制財務報表。
你單位2022年編制了資產負債表、收入費用表2張會計報表,未按規(guī)定編制凈資產變動表和會計報表附注。不符合《財政部關于印發(fā)<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通知》(財會〔2017〕25號)“八、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編制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二)財務報表由會計報表及其附注構成。會計報表一般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費用表和凈資產變動表”的規(guī)定。
(二)部門決算報表編報數據不準確,金額15.49萬元。
你單位2022年部門決算報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Z07表)”年末結轉和結余合計數為358.67萬元,預算會計賬簿財政撥款年末結轉和結余合計數343.18萬元,相差15.49萬元,賬表不符。不符合《部門決算管理辦法》(財庫〔2021〕36號)第十一條“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各部門、各單位應當按照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的工作部署,依法依規(guī)編制決算,做到收支真實、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的規(guī)定。
(三)未按規(guī)定使用會計科目,金額2.06萬元。
1.2022年,你單位將應當在“其他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0.62萬元,在“其他應付款” 科目核算。不符合《財政部關于印發(fā)<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通知》(財會〔2017〕25號)“七、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定運用會計科目:(一)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及“2102 其他應交稅費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按照稅法等規(guī)定計算應交納的除增值稅以外的各種稅費,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企業(yè)所得稅等。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也通過本科目核算”的規(guī)定。
2.2022年,你單位將應當在“其他交通費用”科目核算的去省農業(yè)廳送材料及項目招投標等租車費1.44萬元,在“差旅費”科目核算。不符合《2022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財預〔2021〕63號)“30239 其他交通費用 反映單位除了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的規(guī)定。
(四)未按規(guī)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guī)定,金額47.1萬元。
1.2022年,你單位職工差旅費報銷單金額合計欄、大寫金額欄未填寫;公出申請審批單主管領導和單位負責人未簽字,金額0.22萬元;動物防疫疫苗支出18萬元,采購合同未簽字蓋章。
2.2022年,你單位支付吉林省恒輝瑋業(yè)建設安裝工程公司2021年5月改造維修原畜牧局辦公樓費用13.29萬元,未編制工程維修預算。
3.2022年,你單位購買打印服務器等辦公用品1.51萬元、宣傳板4萬元,共計金額5.51萬元,驗收單未簽字蓋章。
4.2022年,你單位去長春市、鳳城市等地高素質農民培育培訓會議,未取得培訓通知,報銷差旅費0.58萬元。
5.2022年,你單位支付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吉林省眾意勞務服務有限公司雙遼分公司勞務派遣服務費9.5萬元,未簽訂勞務派遣合同。
上述行為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條“……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更正、補充……記賬憑證應當根據經過審核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編制”的規(guī)定。
(五)延后確認費用支出,金額1.88萬元。
你單位2022年度列支2021年車輛租賃費1.88萬元。不符合《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財政部令第78號)第十四條“政府會計主體對已經發(fā)生的經濟業(yè)務或者事項,應當及時進行會計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的規(guī)定。
(六)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金額1766.03萬元。
你單位2022年及以前年度應收款項1766.03萬元,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不符合《行政單位財務規(guī)則》(財政部令第71號)第三十七條“行政單位應當加強應收及暫付款項的管理,嚴格控制規(guī)模,并及時進行清理,不得長期掛賬”的規(guī)定。
(七)國有資產配置未履行審批手續(xù),金額2.59萬元。
2022年,你單位未履行審批手續(xù),購置電腦5臺2.40萬元、打印機1臺0.19萬元,共計金額2.59萬元。不符合《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38號)第二十四條“各部門及其所屬單位購置、建設、租用資產應當提出資產配置需求,編制資產配置相關支出預算,并嚴格按照預算管理規(guī)定和財政部門批復的預算配置資產”及《行政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90號)第九條“行政單位對本單位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實施具體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四)負責辦理本單位國有資產的配置、處置、出租、出借等事項的報批手續(xù)”和第十四條“購置有規(guī)定配備標準的資產,除國家另有規(guī)定外,應當按下列程序報批:(一)行政單位的資產管理部門會同財務部門審核資產存量,提出擬購置資產的品目、數量,測算經費額度,經單位負責人審核同意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三)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同意,各單位可以將資產購置項目列入單位年度部門預算,并在編制年度部門預算時將批復文件和相關材料一并報同級財政部門,作為審批部門預算的依據。未經批準,不得列入部門預算,也不得列入單位經費支出”的規(guī)定。
(八)應計未計固定資產,金額 1.48萬元。
2022年,你單位購置電腦1臺0.49萬元、打印機和復印機各1臺0.87元、高拍儀1臺0.12元,共計金額1.48萬元,未入固定資產賬。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條“下列經濟業(yè)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xù),進行會計核算……(二)財物的收發(fā)、增減和使用”及《行政單位財務規(guī)則》(財政部令第71號)第三十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tài)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規(guī)定。
(九)應計未計無形資產,金額 0.28萬元。
2022年,你單位購置“用友財務軟件”1套0.28萬元,未入無形資產賬。不符合《政府會計準則第4號——無形資產》(財會〔2016〕12號)第四條“政府會計主體購入的不構成相關硬件不可缺少組成部分的軟件,應當確認為無形資產”的規(guī)定。
(十)財政結轉結余資金未及時繳入國庫,金額12.5萬元。
你單位2018年農村工作會議經費3.09萬元,已連續(xù)結轉5年未使用;永加鄉(xiāng)、臥龍鎮(zhèn)、茂林鎮(zhèn)三個鄉(xiāng)鎮(zhèn)退回的屯級收儲點項目結余資金9.41萬元,共計金額12.5萬元,未繳入國庫。不符合《財政部關于加強地方預算執(zhí)行管理 加快支出進度的通知》(財預〔2018〕65號)“三、推進財政存量資金的統(tǒng)籌使用。對結余資金和連續(xù)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一律收回補充預算穩(wěn)定調節(jié)基金……”的規(guī)定。 ??????
(十一)項目實施進度緩慢,未按計劃完成,金額5853.24 萬元。
2021年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中標金額6416.97萬元和2021年東北黑土地保護建設項目,中標金額2216.74萬元,建設期為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截至檢查日,已累計支出金額5853.24萬元,項目仍未完成。不符合《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第二十四條“政府投資項目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合理確定并嚴格執(zhí)行建設工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的規(guī)定。
(十二)未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金額 505.19萬元。 ???
2021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建設屯級收儲點工程項目和2022年生豬調出大縣獎勵資金建設屯級收儲點工程項目,共計支出金額505.19萬元,分別于2021年12月和2022年11月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截至檢查日,未編制竣工財務決算。不符合《吉林省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吉財建〔2016〕859號)第三十三條“項目完工可投入使用或者試運行合格后,應當在3個月內編報竣工財務決算,特殊情況確需延長的,中小型項目不得超過 2個月,大型項目不得超過 6個月”的規(guī)定。
二、處理決定
(一)對未按規(guī)定編制財務報表問題,根據《財政部關于印發(fā)<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yè)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的通知》(財會〔2017〕25號)的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按照政府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編制財務報表,確保會計信息完整,為政府經濟決策提供依據。
(二)對部門決算報表編報數據不準確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今后要按照預算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編制部門決算報表,做到數字真實、準確、賬表一致。
(三)對未按規(guī)定使用會計科目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予以糾正,調整會計科目,按規(guī)定使用會計科目,保證會計信息真實、準確,今后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
(四)對未按規(guī)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或取得的原始憑證不符合規(guī)定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予以糾正,按規(guī)定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不符合規(guī)定的原始憑證嚴禁列支,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今后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
(五)對延后確認費用支出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予以糾正,按照經濟業(yè)務確認的標準核算費用支出,不得延后列支費用,今后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
(六)對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問題,根據《行政單位財務規(guī)則》(財政部令第71號)第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予以糾正,按照財務會計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對應收款項及時進行清理,嚴禁長期掛賬。
(七)對國有資產配置未履行審批手續(xù)問題,根據《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第八條的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予以糾正,嚴格履行審批手續(xù),今后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
(八)對應計未計固定資產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予以糾正,補充登記固定資產,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今后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
(九)對應計未計無形資產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予以糾正,補充登記無形資產,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今后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fā)生。
(十)對財政結轉結余資金未及時繳入國庫問題,根據《財政部關于加強地方預算執(zhí)行管理 加快支出進度的通知》(財預〔2018〕65號)的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及時將財政結轉結余資金上繳同級財政,避免資金閑置。
(十一)對項目實施進度緩慢,未按計劃完成問題,根據《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第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予以糾正,在保證質量安全前提下,抓緊推進項目建設,加快預算資金撥付,盡快形成實物工作量,今后嚴格按照建設工期實施,確保項目按計劃完成。
(十二)對未及時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問題,根據《吉林省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暫行辦法》(吉財建〔2016〕859號)有關規(guī)定,責令你單位盡快組織編制竣工財務決算,正確核定項目資產價值,保證工程項目資料完整。
請你單位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將執(zhí)行本處理決定情況,以正式文件并附原始單據復印件報送省財政廳監(jiān)督局。依據《財政檢查工作辦法》(財政部令第32號)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我廳將對本處理決定執(zhí)行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對本處理決定如有異議,可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向吉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外,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決定照常執(zhí)行。
吉林省財政廳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