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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證券法規(guī)文 號:上證發(fā)[2019]118號頒發(fā)日期:2019-12-17
地 區(qū):全國行 業(yè):全行業(yè)時效性:有效
各市場參與人:
經中國證監(jiān)會批準,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決定于2019年12月23日上市交易滬深300ETF期權合約品種(以下簡稱滬深300ETF期權)?,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滬深300ETF期權的合約標的為“華泰柏瑞滬深300交易型開放式指數(shù)證券投資基金”,合約標的證券簡稱為“滬深300ETF”,證券代碼為“510300”,基金管理人為華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本所自2019年12月23日起按照不同合約類型、到期月份及行權價格,掛牌相應的滬深300ETF期權合約(基本條款詳見附件)。首批掛牌的期權合約到期月份為2020年1月、2月、3月和6月。
三、請各期權經營機構及其他市場參與人認真做好滬深300ETF期權上市交易的各項準備工作,嚴格遵守業(yè)務規(guī)則,有效控制風險,確保產品平穩(wěn)推出和安全運行。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