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記對抗與登記生效
問題來源:
4.居住權——登記生效主義
是指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以滿足生活居住需要的權利。
(新增)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
5.地役權——登記對抗主義
是指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以提高自己不動產的效益的權利。
地役權自合同生效時設立。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呂老師
2022-06-17 15:00:04 4714人瀏覽
老師這邊舉例子來輔助您理解。
登記生效主義:例如不動產所有權的轉讓,是登記生效的,也就是如果老師想要將自己所有的房屋出賣給甲,那么不能是僅僅簽訂買賣的合同、將房屋交付給甲使用就可以了,還需要關鍵的一步也就是老師和甲去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即登記,此時才能發(fā)生物權變動的效果,這個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甲。
登記對抗主義:例如汽車所有權轉讓,是登記對抗主義,即如果老師將自己所有的一輛汽車出賣給乙,此時只需要我和乙簽訂買賣合同,乙支付給老師價款,老師將汽車實際交付給乙,就發(fā)生了物權變動的效果,汽車的所有權轉移給了乙。但是如果此時老師犯壞,又偷偷的將這個車轉讓給了不知情的丁,此時就顯現出來了登記的重要性,也就是只要老師之前和乙進行了汽車所有權轉移的登記,無論后來的丁是善意的還是惡意的,他都不能取得這個汽車的所有權,只有乙取得了這個汽車的所有權。這就是登記對抗主義。
您再理解一下,有問題歡迎隨時來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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