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付款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不定項專項練習
世上無難事,只要肯攀登。以下是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中有關第三章的不定項專項練習,趕緊來做題吧!

【本題所屬章節(jié)】《經濟法基礎》第三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不定項選擇題】2021年1月11日,甲公司簽發(fā)一張金額為50萬元的轉賬支票交付給同城的乙公司,該支票記載了出票日期,但未記載收款人名稱,授權乙公司補記,乙公司收到該支票后,其財務人員對收款人名稱進行了補記。乙公司于1月15日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在1月23日向甲公司開戶行P銀行提示付款時被其拒絕,丙公司遂行使票據追索權。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填寫支票時,出票日期“2021年1月11日”正確的填寫形式是( )。
A.貳零貳壹年零壹月零拾壹日
B.貳零貳壹年零壹月壹拾壹日
C.貳零貳壹年壹月零拾壹日
D.貳零貳壹年壹月壹拾壹日
正確答案 : B
答案解析 :
考查出票日期的填寫規(guī)范,主要著眼于“防止被變造”,在遵循漢語規(guī)律和數(shù)字構成的基礎上,前面加“零”或加“壹”。(1)“壹月”前如果不加“零”,很容易被變造為“壹拾壹月”,故應當加“零”,排除選項CD;(2)“拾壹日”前如果不加“壹”,很容易被變造為“貳拾壹日”,排除選項A。
【考查知識點】支付結算的要求
2.下列各項中,屬于該支票付款人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P銀行
正確答案 : D
答案解析 :
支票的付款人為出票人的開戶銀行。
【考查知識點】支票付款
3.該支票在未補記收款人名稱前,( )。
A.支票無效
B.不得交付給收款人
C.不得背書轉讓
D.不得提示付款
正確答案 : C,D
答案解析 :
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和提示付款。
【考查知識點】支票的出票
4.關于丙公司行使票據權利的行為,下列表述正確的是( )。
A.丙公司有權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
B.丙公司有權向P銀行行使追索權
C.P銀行可以拒絕付款
D.丙公司有權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權
正確答案 : C,D
答案解析 :
(1)丙公司未在出票日起10日內(2021年1月21日前)提示付款,屬于逾期提示付款;(2)支票持票人逾期提示付款的,付款銀行可以拒絕付款(選項C正確),且持票人喪失對出票人(甲公司)以外前手(乙公司)的追索權(選項A錯誤,選項D正確);(3)P銀行是支票上的付款人,未在支票上簽章,不屬于票據債務人,不被列為追索對象(選項B錯誤)。
【考查知識點】支票付款
注:以上《經濟法基礎》學習內容由東奧名師及東奧教研專家團隊提供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津公網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