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請求權_2022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學習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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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yè)匯票的貼現 | 付款請求權 | 商業(yè)匯票的付款 | 票據追索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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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票據權利包括付款請求權和追索權(2種),付款請求權是第一順序權利,追索權是第二順序權利。
2.提示付款
(1)提示付款期限
項目 | 提示承兌期限 | 提示付款期限 | |
商業(yè)匯票 | 定日付款的商業(yè)匯票 | 到期日前 | 自到期日起10日 |
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yè)匯票 | |||
見票后定期付款的商業(yè)匯票 | 出票之日起1個月內 | ||
銀行匯票 | × | 自出票日起1個月內 | |
銀行本票 | × | 自出票日起不得超過2個月 | |
支票 | × | 自出票日起10日內 | |
(2)逾期提示承兌、逾期提示付款的,將喪失對一般前手的追索權,只能向出票人、承兌人(如果有)追索。
3.付款人的審查
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付款時,應當審查票據背書的連續(xù),并審查提示付款人合法身份證明或有效證件。
4.付款人依法足額付款后,全體票據債務人的責任解除。
注:以上學習內容選自黃潔洵老師2022年《經濟法基礎》新教材基礎班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chuàng)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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