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_2020年初級會計《經(jīng)濟法基礎》每日預習考點
備考初級會計,付出就會有回報,希望各位2020年的初級考生們能夠堅持到底,東奧小編為大家準備了《經(jīng)濟法基礎》科目中的一個核心考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各位考生快來學習吧!

單位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
(一)變更事項
1.存款人更改名稱,但不改變開戶銀行及賬號的,應于5個工作日內向開戶銀行提出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申請,并出具有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提示】如果存款人擬改變開戶銀行及賬號,不屬于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
2.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住址以及其他開戶資料發(fā)生變更時,應于5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開戶銀行并提供有關證明。
(二)基本手續(xù)
1.變更開戶許可證記載事項的,存款人辦理變更手續(xù)時應交回開戶許可證,由中國人民銀行當?shù)胤种袚Q發(fā)新的開戶許可證。
2.備案類結算賬戶的變更和撤銷應于2個工作日內通過賬戶管理系統(tǒng)向中國人民銀行當?shù)胤种袌髠洹?/p>
(三)存款人預留銀行簽章的管理
1.單位遺失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開戶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證明文件;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時,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書面申請、原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等相關證明文件。
【提示】單位存款人申請更換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但無法提供原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原印鑒卡片、開戶許可證、營業(yè)執(zhí)照正本、司法部門的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
2.單位存款人申請變更預留公章或財務專用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他人辦理。
【提示】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授權他人辦理的,除出具相應的證明文件外,還應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件及其出具的授權書,以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件。
3.單位存款人申請更換預留個人簽章,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直接辦理,也可授權他人辦理。
(四)對賬管理
銀行結算賬戶的存款人應與銀行按規(guī)定核對賬務。存款人收到對賬單或對賬信息后,應及時核對賬務并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銀行發(fā)出對賬回單或確認信息。
注:以上知識點內容摘自黃潔洵老師《經(jīng)濟法基礎》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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