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稅務師備考預習階段需要將教材通讀,不能有遺漏的知識點,如果一遍理解不透徹,就需要多通讀幾遍,直至徹底弄懂。
【內(nèi)容導航】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一章稅法的基本原理
【知識點】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為雙主體,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中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雙方當事人,一方為稅務機關,另一方為納稅人。
1.征稅主體
(1)征稅主體
國家是真正的征稅主體,稅務機關通過獲得授權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征稅主體。
判斷一個行政機關是否具備行政主體資格,關鍵要看其是否經(jīng)過法律授權。稅務機關之所以成為征稅主體,是因為有國家的法定授權。稅務機關行使的征稅權極具程序性,不能自由放棄或轉讓。
作為征稅主體的稅務機關包括稅務(國稅、地稅)機關,也可以是履行征稅職責的財政機關、海關。
(2)征稅主體的職權和責任
【例題?多選題】根據(jù)現(xiàn)行稅收征管法的規(guī)定,下列各項屬于稅務機關職權的有( )。
A.稅務管理權
B.稅收監(jiān)管權
C.委托稅務代理權
D.稅收司法權
E.稅收檢查權
【答案】AE
【解析】六項:稅務管理權、稅收征收權、稅收檢查權、稅務違法處理權、稅收行政立法權、代位權和撤銷權。
2.納稅主體
納稅主體,就是通常所稱的納稅人,即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納稅主體的劃分方法:
| 劃分方法 | 劃分類別 | 說明 |
| 按在民法中身份的不同劃分 |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單位 | 不同種類的納稅主體,在稅收法律關系中享受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也不盡相同 |
| 按征稅權行使的范圍不同劃分 | 居民納稅人、非居民納稅人 |
【特別提示】這部分內(nèi)容中的知識點比較散亂,但也比較容易命題??忌浞肿⒁鈨煞矫鎲栴}:一是不要混淆權利與義務;二是要把握納稅人權利的一些具體體現(xiàn)。
稅法一在學習的過程中應注意知識點的概念區(qū)分,在理解記憶的同時,也要多做一些習題鞏固一下。



津公網(wǎng)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