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中級經(jīng)濟師《財政稅收》預習考點:增值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保質保量的學習2018年中級經(jīng)濟師考試,加油努力的為其奮斗。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財政稅收》預習考點,讓考生們得到優(yōu)質的學習。還請大家繼續(xù)堅持,取得最后的勝利。
【內容導航】
增值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所屬章節(jié)】
本知識點屬于中級經(jīng)濟師財政稅收科目第四章貨物和勞務稅制度
【知識點】:增值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增值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一)納稅人
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
境內是指:
(1)銷售貨物:銷售貨物的起運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內;
(2)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提供的應稅勞務發(fā)生在境內
(3)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
1)服務(租賃不動產除外)或者無形資產(自然資源使用權除外)的銷售方或者購買方在境內;
2)所銷售或者租賃的不動產在境內;
3)所銷售自然資源使用權的自然資源在境內;
4)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扣繳義務人
(三)合并納稅
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納稅人,經(jīng)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批準可以視為一個納稅人合并納稅。(現(xiàn)實已取消)
獲取中級經(jīng)濟師財政稅收預習考點匯總的知識內容,每天進行知識點復習,搭配習題的練習,加深印象,一定會取得好成績。




津公網(wǎng)安備1201020200075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