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同步練習-托收承付結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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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選題】2009年3月1日,甲公司銷售給乙公司一批化肥,雙方協(xié)商采取托收承付、驗貨付款方式辦理貨款結算。3月4日,運輸公司向乙公司發(fā)出提貨通知。乙公司在承付期內未向其開戶銀行表示拒絕付款。已知3月7日、8日、14日和15日為法定休假日。則乙公司開戶銀行向甲公司劃撥貨款的日期為( )。
A.3月6日
B.3月9日
C.3月13日
D.3月16日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驗貨付款的承付期為3月5日~3月14日(在承付期內遇法定休假日時無需順延),由于承付期滿的次日(3月15日)為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因此,乙公司開戶銀行向甲公司劃撥貨款的日期為3月16日。

【單選題】關于托收承付結算方式使用要求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
A.托收承付只能用于異地結算
B.收付雙方使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必須簽有合法的購銷合同
C.收款人對同一付款人發(fā)貨托收累計3次收不回貨款的,收款人開戶銀行應暫停收款人辦理所有托收業(yè)務
D.付款人累計3次提出無理拒付的,付款人開戶銀行應暫停其向外辦理托收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選項C:收款人對同一付款人發(fā)貨托收累計3次收不回貨款的,收款人開戶銀行應當暫停收款人向“該付款人”辦理托收(而非暫停所有托收業(yè)務)。
遇到模棱兩可的知識點要及時翻書記憶,應對考試,基礎扎實才是王道。進入初級會計考試題庫多做練習,查缺補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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