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復議機關、訴訟參加人及訴訟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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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項選擇題】
1、江平縣政府設立的臨時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指揮部認定,該縣川口鎮(zhèn)陳某等10戶居民自建的附屬房及圍墻系違法建筑,決定強制拆除,并委托該縣川口鎮(zhèn)政府負責強制拆除有關事宜,陳某等10戶居民對該決定不服而起訴。關于復議機關、訴訟參加人及訴訟管轄的說法,正確的有( )。
A.本案被告為川口鎮(zhèn)政府
B.本案應由江平縣人民法院管轄
C.若僅陳某起訴,則沒有起訴的其他9戶居民為第三人
D.若10戶居民對該決定不服申請復議,復議機關為江平縣政府
E.若10戶居民在指定期限內未選定訴訟代表人,法院可以依職權指定

正確答案:C,E
答案解析 :
(1)選項AD:“基礎設施建設指揮部”屬于臨時機構,應當以設立該臨時機構的江平縣政府為被告或被申請人,以江平縣政府的上級人民政府為復議機關。(2)選項B:被告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題中,江平縣人民法院為基層人民法院,無權管轄本案。(3)選項C:當行政機關的同一行政行為涉及兩個以上利害關系人,其中一部分利害關系人對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應當”通知沒有起訴的其他利害關系人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4)選項E:同案原告為5人以上(“集團訴訟”),應當推選1至5名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在指定期限內未選定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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