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二》每日一練:資產損失的扣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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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項選擇題】
1、依據企業(yè)所得稅相關規(guī)定,發(fā)生下列情形,導致應收賬款無法收回的部分,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所得稅前扣除的是( )。
A.債務人死亡,遺產繼承人拒絕償還的
B.債務人解散,清算程序拖延達3年的
C.與債務人達成債務重組協(xié)議,無法追償的
D.債務人4年未清償,追償成本超過應收賬款的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
選項A:債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蹤、死亡,其財產或者遺產不足清償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所以選項A錯誤;選項B:債務人依法宣告破產、關閉、解散、被撤銷,或者被依法注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其清算財產不足清償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所以選項B錯誤;選項D:債務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所以選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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