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級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同步練習:合伙企業(yè)法律制度
【答案】AB
【解析】(1)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對乙的債務10萬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fā)生的合伙企業(yè)債務(對丙的債務20萬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3)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對退伙后的債務(對丁的債務20萬元)不承擔責任。
點擊閱讀:2017年中級職稱考試會計實務同步練習:持有至到期投資
【答案】AB
【解析】(1)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對乙的債務10萬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2)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fā)生的合伙企業(yè)債務(對丙的債務20萬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3)退伙的普通合伙人對退伙后的債務(對丁的債務20萬元)不承擔責任。
點擊閱讀:2017年中級職稱考試會計實務同步練習:持有至到期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