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考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練:涉及債務人財產行為的撤銷
正確答案:A,C,D
知識點:涉及債務人財產行為的撤銷
答案解析 :
(1)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銷:無償轉讓財產的(選項A正確);以明顯不合理的價格進行交易的(選項B錯誤);對沒有財產擔保的債務提供財產擔保的;對未到期的債務提前清償?shù)?選項C正確);放棄債權的;(2)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內,債務人有不能清償?shù)狡趥鶆?,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情形,仍對個別債權人進行清償?shù)?,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但個別清償使債務人財產受益的除外(選項D正確);(3)根據(jù)規(guī)定,涉及債務人財產的下列行為無效:為逃避債務而隱匿、轉移財產的;虛構債務或者承認不真實的債務人。無效行為的發(fā)生沒有時間限制,即可能發(fā)生在破產程序中,也可能發(fā)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6個月或者1年內(選項E錯誤)。
預祝考生們2017年稅務師考試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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