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級職稱經(jīng)濟法常見考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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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七十九】定金
1.定金合同是否已經(jīng)生效?
?。?)定金合同是實踐合同,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定金數(shù)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超過20%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何謂定金罰則?
?。?)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當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約定內(nèi)容的比例,適用定金罰則。
3.定金罰則的適用
(1)因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可以適用定金罰則,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除外。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因合同關系以外的第三人的過錯,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時,適用定金罰則;受定金處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4.立約定金
?。?)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訂立主合同擔保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絕訂立主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當事人約定以交付定金作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給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經(jīng)履行或者已經(jīng)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響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5.解約定金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約定以喪失定金為代價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雙倍返還定金為代價而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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